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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婚外情调查: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因
作者:天津侦探 发布时间:2023-09-27 20:32:35点击:
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
核心内容:怎么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?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?我国婚姻法规定,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。司法解释规定,确定赔偿金的数额,要考虑受害人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、加害人过错程度等。诉宁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。 一、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: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(一)重婚的; 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 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 二、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: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15条规定,确定赔偿金的数额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、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、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。据此司法解释,关于离婚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,应考虑加害天津市侦探公司人的过错程度、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的程度、具体的侵权情节等因素。 (一)受害人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。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,如是否出现愤怒、恐惧、焦虑、沮丧、悲哀等情绪障碍;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;是否精神抑郁、恍惚,影响工作和生活;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。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,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。 (二)加害人过错程度。 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。过错严重的,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,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,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;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,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。[page] (三)具体的侵权情节。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,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,危害性更大,属情节恶劣。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,其情节较轻。 (四)其他相关因素。 如双方结天津市调查公司婚年限,双方结婚时间长短,双方婚后的感情,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。 诉宁网为您推荐: ■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要件是什么 1、有违法的行为。 违法行为指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,也即是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禁止性行为而导致离婚的,才予以损害赔偿,其它行为不予赔偿,简而言之“法无明文不赔偿”……【详细】 ■ 离婚补偿的条件有哪些? 1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,即要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。 这是因为,在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,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财产,双方都可以分割,分割时虽也考虑财产的来源,但如双方都没有可以照顾的特殊原因,共同天津市婚外情调查财产基本上是等分的……【详细】

